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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男子被指强奸幼女入狱 18年后女方下跪称系冤枉(2)

已阅读2015-08-19 08:20 来源:齐鲁网   发布者:大象      分享: 更多

现在孙业龙和家人在镇上经营着一家综合小旅馆,这位看似很普通的老人告诉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101》记者,18年前,也就是1997年,自己在镇上建筑公司担任副经理一职,在此期间,认识了镇上一家饭店的打工妹李小曼,那一年她只有13岁。

       18年前“干女儿”指控“干爹强奸”

       18年后“干女儿”登门下跪向“干爹”致歉

        现在孙业龙和家人在镇上经营着一家综合小旅馆,这位看似很普通的老人告诉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101》记者,18年前,也就是1997年,自己在镇上建筑公司担任副经理一职,在此期间,认识了镇上一家饭店的打工妹李小曼,那一年她只有13岁。

        因为可怜小曼小小年龄,孤身一人从安徽到山东打工,孙业龙对这个小姑娘特别照顾,而李小曼也为此喜欢喊孙业龙为“干爹”,并时不时向孙业龙伸手要钱。

       可就在当年11月的一天,外出买水泥刚回来的孙业龙突然被当地派出所民警带走调查,并被李小曼指认说,两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就这样,孙业龙被罚款5000 元。因为李小曼当年还不满14周岁,2000年,孙业龙被依法提起公诉,经当地法院审理,孙业龙以“奸淫幼女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孙业龙与家人从未放弃,为自己正身,一直在努力与李小曼取得联系。终于,前几天,小曼经过18年的煎熬,鼓起勇气再次回到山东,18年来,这是她第一次踏入孙业龙的家。一见面,这位已经31岁的女子便跪在孙家人面前说了一句“我冤枉你了!”

       “干女儿”愿意作证挽回“干爹”名誉

       孙业龙将继续申诉挽回清白

       当年,这位13岁的姑娘为什么要撒谎?这些年她是如何备受心灵上的谴责?小曼告诉记者,当年,虽说对于孙业龙提起公诉,但作为“受害方”的小曼,并没有进行身体上的检查。

       “我 其实在山东打工时间并不长,也没有在山东遇到事情,或许是他一直帮我,我认他做干爹,大家就误认为我们有什么不好的关系,其实我们真的没有什么关系。就是 离开山东后,在徐州打工,确实是遇到事了。”因为涉及个人隐私,小曼并没有说出来出事所代表的含义,但是在场的村民大多都猜出了事情的大概。

       出事后,小曼迫于无奈,又来到台儿庄打工的饭店讨要工资,那是1997年11月的一个夜晚,小曼住进了台儿庄当地的一个旅店。“大半夜的,派出所来了好几个 大男人,把我带走审问,出乎我的意料,问我是不是和孙业龙有不正当的关系,是不是约好了在旅馆见面,但是他没有来。”小曼告诉记者,因为自己确实在徐州遇 到了大事,自己想拒绝警方做身体检查,又遭到连续询问。年仅13岁的小曼为了能早点回家,在派出所里,她就糊里糊涂的点了头,承认了自己与孙业龙的“关 系”。

        后来,孙业龙被判入狱。几年的时间里,小曼断断续续与孙业龙保持的书信联系,其中提到,就算10年、20年,小曼都会在经济上赔偿孙业龙,每年寄去五千块。但是孙业龙告诉小曼,就是希望她能替自己挽回名誉,给再多钱都没有意思。

        小曼在孙业龙家中擦拭着自己的泪水,表示非常后悔,并向孙业龙致歉,愿意替他作证,以此挽回名誉。

        得到小曼的道歉,孙业龙再次向上级法院申诉,希望能查明当年真相,还自己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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