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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公务员卢健荣被情妇举报通奸办假证(2)

已阅读2015-04-10 10:25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者:大象      分享: 更多

被指通奸、办假证、放高利贷等,当事人否认,坑梓街道纪工委已立案调查形成处理意见并上报区纪工委。

举报一:租房包养已婚情妇

2012年5月,杨小姐与卢某荣在朋友组局的一次KTV中相识。她告诉南都记者,当时卢某荣向她倾诉,称自己与妻子的关系不好,因妻子只生了一个女儿,经常与婆婆发生矛盾,目前正打算离婚。次日,卢某荣带杨小姐前往惠州某酒店开房,相识六天后,卢在坑梓深汕路568号租了一套房子给杨居住,两人开始同居。

“他让我给他生一个儿子,并保证,如果我生了一个儿子,就在惠州淡水给我买一套房,养我和儿子。”杨小姐反映,两人同居后,卢为其添置了五千元的家具,如今她依然保存着这些购买收据。此外,卢还为杨小姐办理了一张新的电话卡。据杨小姐提供的一张中国移动业务单显示,原用户为卢某荣的手机号“135××××9520”在办理过户后,转至新客户“杨某花”使用。“他还告诉我,9520就是天长地久我爱你的意思,”杨小姐不忘强调。

前日,南都记者前往现场走访,这间租住的房屋房号为201,一室一厅,尽管决裂后杨小姐已不住于此,但房间依然保持着原貌。不过与卢某荣一样,杨小姐也是已婚人士,她承认自己很早之前曾与一名甘肃籍男子结婚,并于2007年诞下一个儿子。虽然与该男子并未正式离婚,但两人分居已久。

2012年10月,同居数月后,杨小姐怀上小孩,“开始他对我还可以,但在2013年4月检查出怀的是女儿后,就天天逼我打掉小孩”。她告诉记者,最初自己极力反对,但禁不住对方的花言巧语。为保证顺利打胎,卢为此写下一份保证书。该保证书提到,“我卢某荣保证,如果打掉我们的小孩以后,抛弃杨某花就赔偿10万块”,落款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并签有卢某荣的名字。

次日,杨小姐前往坪山一家名为健丰医院的私人诊所将孩子打掉。据她反映,他俩原本在惠州淡水的一家正规医院做流产手术,因无法提供结婚证,只好作罢。“打掉小孩后,卢某荣就开始翻脸不认人,不给我任何打胎及营养费,对我也不闻不问。”之后杨小姐前往卢某荣办公室多次找他本人,虽然对方屡有承诺,但至今无一兑现。去年11月份,杨小姐开始向坑梓街道纪工委举报卢某荣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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