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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富商陈志健流落街头 失踪七年倘有遗嘱可生效

      发布时间:   编辑:大象

香港富商流落街头 失踪七年倘有遗嘱可生效

  陈志健是不幸的,因为他从一个香港富商沦落为东莞街头的流浪汉;他又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 让爱回家 的志愿者们,在志愿者们不懈努力的帮助下,他找到了香港的家人。8月4日,陈志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办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已经顺利回到了香港和家人团聚。

  流浪汉原是香港人

香港富商流落街头 失踪七年倘有遗嘱可生效

   陈志健已经返回香港了,希望他能过好以后的每一天。 让爱回家的志愿者张世伟激动地说。陈志健是他们救助的一名流浪汉。今年1月31日,让爱回家的志愿者在东莞凤岗雁田市场门口遇到了陈志健。当时,陈志健已经在这个地方住了十年,他从来不与人交流,以垃圾桶为家,饿了就从垃圾桶里捡食物吃,困了就睡在地板上。

  志愿者见到之后,频频与陈志健沟通,但他不开口说话。志愿者叫他写出个人信息时,他在纸上写下了 姓名陈志健、1948年12月生,地址广东开平冲美村 。

   我们志愿者拿到陈志健的信息之后,就与开平方面的志愿者沟通,帮助老人找家人。但大半个月过去了,仍然查询不到他的家人。 张世伟说,后来他再次去凤岗雁田与陈志健沟通,陈志健此时又写了一串号码给他。 拿到这个号码的时候,感觉像是香港的车牌,但又不完全是。当时我们就发到了微信群,群里的香港志愿者看到后,告诉我们说这是香港身份证号码。

  7月30日,张世伟与其他志愿者带着陈志健去了深圳罗湖海关派出所,并在警方的帮助下提取老人的指纹交由香港的志愿者带回香港核实。7月31日,香港志愿者发来好消息,称找到了陈志健的家人。提取的指纹与香港失踪人口的信息库里找到的指纹是相同的。

老人现已回港团聚

  据张世伟说,他最初见到陈志健的时候,发现他很沉稳,很有礼貌,不像其他流浪者那么紧张。 当时他的肚子很大,呼吸也有点困难,我们感觉老人好像是中过风,眼口都斜了,他之前应该生过重病。

  因为有志愿者们的细心照顾,老人慢慢地露出了开心的笑容,但是依然不开口说话,只以点头、摇头来回应志愿者。

  明确身份后,香港志愿者提供了陈志健妻子杨女士的电话。志愿者与杨女士联系上后,便将陈志健的视频发给她看。杨女士说,虽然失联十多年,模样大变,但基本上能确定视频里的他就是自己老公。

  据杨女士说,陈志健是地道的香港人,比她大16岁。他们于1991年结婚,婚后有两个可爱的儿子。当时陈志健在深圳和香港两地经商,生意做得很大,而且家住在香港的富人区 湾仔区。2006年3月11日是大儿子生日,陈先生却突然失去联系,她带着两个儿子在深圳找了他一年。2007年她在香港报警。2010年陈志健的妈妈去世,她带着两个儿子回香港奔丧,他仍然没有出现。多年过去了,杨女士带着孩子回到了昆明生活。

  张世伟说, 没想到事隔11年,他们夫妻俩以这样的方式见面了。当时,夫妻俩都哭了。 张世伟说起了让陈志健夫妻视频见面的场景。

香港富商流落街头 失踪七年倘有遗嘱可生效

  8月3日下午,香港特区政府驻粤办工作人员黄先生来到 让爱回家 服务站,他是来接陈志健回香港的。目前,陈志健已顺利回到香港与家人团聚。

  香港富商流落街头 失踪七年倘有遗嘱可生效

失踪七年倘有遗嘱可生效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若港人失踪七年或以上仍未寻获,亲人可向高等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士死亡,在获得法庭批准后,亲人便有权处理该人士的资产,包括银行户口、保险、遗嘱等。

  据了解,法庭要宣告一个人死亡,前提是其亲人曾经报案,证明该人曾失踪达七年或以上;而法庭的宣告,等同让亲人取得死亡证,处理该人的银行户口资产和申领人寿保险。若失踪者 生前 曾订立遗嘱,该遗嘱亦能生效。假如该人于失踪多年后被寻回,需向法庭申请撤销死亡证才能办理身份证。

  至于婚姻问题,根据现行法例,夫妇分居连续两年,任何一方即可单方面提出离婚,长年失踪人士的伴侣提出离婚亦是同样做法,若再婚后失踪人士被寻回,亦不会被视作重婚。

  (本文综合自:广州日报、大公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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