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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夫妇各被罚30万轻吗? 学者:已是顶格处罚

已阅读2017-11-11 09:57 来源:新京报   发布者:大象      分享: 更多

但对资本雄厚的大鳄来说,这个档次的罚金也算不了什么,唯有“市场禁入”才是真正的梦魇。

赵薇夫妇各被罚30万轻吗? 学者:已是顶格处罚

赵薇夫妇

  11月9日晚间,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依法拟对龙薇传媒、万家文化(已更名为祥源文化)、黄有龙、赵薇[微博]、赵政、孔德永作出处罚,其中,赵薇夫妇分别被处以30万元罚款和5年禁入证券市场。

  在有些网友看来,对“不差钱”的赵薇夫妇才罚了60万元,力道上还欠了点火候——根据有关公告,赵薇夫妇经营影视、酒业贸易、4S店等多项业务,持有多家上市公司股份,截至2016年底,这些股票市值约45.22亿元,各项资产总价值约为56.63亿元。

  但行政处罚的原则,倒不是富者多罚,穷者少罚,关键看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赵薇夫妇的问题,从资本运作逻辑讲,是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上演蛇吞象式并购;而从法规层面讲,主要是存在信息披露上的“瑕疵”。

  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必然要求,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根据《证券法》第193条,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最高可处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可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此来看,对赵薇夫妇各处30万的罚款,已算是“顶格处罚”了。

  但对资本雄厚的大鳄来说,这个档次的罚金也算不了什么,唯有“市场禁入”才是真正的梦魇。根据我国《证券法》第232条,以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确定的“市场禁入”制度,有关对象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都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手握亿万却不得亲近证券市场,这才是“釜底抽薪”式的重罚。

  赵薇虽是娱乐明星,但这次赵薇夫妇在证券市场中的“挫折”,在证监会的整肃风暴大背景下,绝不是什么花边新闻,而是证券市场的正常事件。对资本市场而言,这也是一种警示——资本运作,合规是前提,不可踩红线。

  事实上,从2016年证监会“换帅”以来,国家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据有关统计,2016年证监会共对183起案件做出处罚,罚没款共计42.83亿元,较2015年增长288%;对38人实施市场禁入,较2015年增长81%。在2017年的行政处罚中,基本“三天一罚”,罚没款金额、市场禁入人数均创历史新高,市场操纵违法案件、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以及中介机构违法案件,成为重点“盯梢”对象。

  从西南证券的“断崖式降级”,到鲜言的34.7亿元“天价罚单”,再到赵薇夫妇的“5年市场禁入”,呈现出一条愈加清晰的证券市场整肃脉络。“重罚”虽不是目的,却是一直在重申一个基本的理念: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不是任何资本为所欲为的舞台。

  欧阳晨雨(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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