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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晴公司发律师函 斥与张翰同居不实传闻

已阅读2015-06-18 11:05 来源:凤凰网   发布者:大象      分享: 更多

近日有媒体发消息称许晴与张翰被曝姐弟恋已同居,并引用《快乐大本营》两人互动的场景作为佐证。对此,许晴所属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函,声明此新闻为虚假信息纯属恶意杜撰,已涉嫌侵害许晴名誉权,要求相关网站立刻删除虚假信息,否则将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许晴公司发律师函 斥与张翰同居不实传闻

许晴方郑重声明怒斥与张翰同居不实传闻

        凤凰娱乐讯 近日有媒体发消息称许晴与张翰被曝姐弟恋已同居,并引用《快乐大本营》两人互动的场景作为佐证。对此,许晴所属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函,声明此新闻为虚假信息纯属恶意杜撰,已涉嫌侵害许晴名誉权,要求相关网站立刻删除虚假信息,否则将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声明原文:

        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许晴女士、北京天海传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委托,就近日“北京晚报”官方网站、其他众多媒体及个人微博、微信等载体散播许晴与张翰“姐弟恋”并已“同居”等言论,指派本所律师郑重声明如下:

        一、经本所律师与许晴女士核实求证,上述文章纯属恶意杜撰、造谣中伤,系虚假信息。

        二、上述虚假消息的散播,已涉嫌侵害许晴女士名誉权。

        三、为维护许晴女士合法权益,即日起,请刊载上述虚假信息的网站、微博、微信、及平面媒体等平台立即删除、撤销相关内容,并在已刊载上述虚假信息的平台上公开道歉。

        四、许晴女士对上述侵权行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从本声明发布之日起,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继续散布或刊登上述不实消息,许晴女士将采取必要法律措施维护自身的权益。  

        特此声明。

        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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