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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港商恋上17岁女孩 分手后要求返还350万元

已阅读2014-10-29 15:39 来源:羊城晚报   发布者:大象      分享: 更多

两人交往的5年中,张先生不仅豪爽地为宋小姐购买豪车、转给大量现金,2013年还与妻子离婚准备与宋小姐结婚,没想到宋小姐却移情别恋,怀上了别人的孩子。


50岁港商恋上17岁女孩 分手后要求返还350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女孩返还230万元人民币及其利息,二审调解未果

羊城晚报讯 记者蒋琳莉报道:50岁的香港商人张先生(化名)恋上17岁女孩宋小姐(化名)。

两人交往的5年中,张先生不仅豪爽地为宋小姐购买豪车、转给大量现金,2013年还与妻子离婚准备与宋小姐结婚,没想到宋小姐却移情别恋,怀上了别人的孩子。

为此,张先生将宋小姐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350万元“不当得利”

和利息。法院一审判决宋小姐返还张先生230万元,宋小姐不服上诉,此案28日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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