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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七旬老汉借征婚骗28岁女发生性关系

已阅读2014-08-09 16:39 来源:南方法治报   发布者:大象      分享: 更多

李某经不起刘某的诱惑,情感孤独的她认为自己终于找到了可以托付终身的人,两人住在一起并发生性关系。完事后,刘某称外面有活动,匆匆离开房间,留下李某独自睡在房间。

广州七旬老汉借征婚骗28岁女发生性关系
 
    2012年2月20日15时,28岁的受害人李某在广州市区一地摊报纸上看到一则征婚广告后,拨打广告上的电话联系对方,并约在21日16时在广州六马路好世界广场见面。在聊天中李某得知,刘某是大老板,家业过亿,老伴去世一年多,需要找个理家的女人。两人见面后相互有好感,虽然刘某比她大40岁,但人家毕竟是大公司老板,便欣然同意了男女朋友的关系。

  不久后,李某回深圳,但每天都会收到刘某的短信和电话,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李某满心期待着这段迟来的爱情。26日16时,刘某约李某在广州三茂大酒店见面,并请她吃了顿晚餐,李某当时要回深圳,刘某主动留她过夜,并早已开好了豪华双人房。李某经不起刘某的诱惑,情感孤独的她认为自己终于找到了可以托付终身的人,两人住在一起并发生性关系。完事后,刘某称外面有活动,匆匆离开房间,留下李某独自睡在房间。凌晨刘某给她发条短信:“今天回不来了,明天给你电话。”

  27日10时,李某离开广州回深圳。28日16时许,李某又收到刘某的一条短信,并把他的秘书钟某介绍给李某,称帮李某安排到广州某机关工作。后自称钟秘书的人打电话给李某,要求她给他5000元的“好处费”。于是李某在深圳某银行按钟秘书提供的账号汇去5000元,但收款人不是他本人名字。款汇之后,钟秘书马上打电话说要再汇3000元,李某觉得不妥,没有汇款,钟秘书气愤地打电话对她说,如不汇款,到机关工作的事就泡汤。李某把这事告知男朋友刘某,他说在外地出差,等他回广州再处理。后来再打刘某及钟秘书手机,已无法联系,李某顿感失身又失财,后悔上当受骗。(苏爱国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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